各位师生员工:
根据学校《关于2025年暑假放假的通知》及有关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安全管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落实学校关于全面安全的工作要求,确保暑假期间师生安全、学校学院安全,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安全稳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牢树立安全意识。全院师生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做到“人人守安全、时时讲安全”,扎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把安全要求放在突出重要位置,确保暑期全面安全工作的落地落实,特别是人身财产安全、出行交通安全、实验室安全,防范网络陷阱、网络电信诈骗、网络负面信息编造和传播,扎实落实学校《2025年暑假期间安全注意事项》《关于做好2025年暑期相关学生工作的通知》等要求。
二、切实加强安全自查自纠。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学院要求,放假前各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和学习室负责人要自行按规定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特别要做好水、电、气、危化品及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的检查、检修,避免水管破裂、电线老化短路、气体泄漏、压力容器爆炸、危化品扩散等灾害事故。重大隐患一时整改不完的可书面报学院和相关部门,未达到要求的坚决不开放并及时报告处理。放假期间应每月进行经常性巡查,暑期开放使用的,应做好日自查周巡查工作,并做好自查和隐患排查消除的相关记录。
三、严格管理规范责任追究。各实验室要严格按照学校管理规定规范使用实验室和开展实验。假期实验室使用实行审批制,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实验室,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填报《假期实验室使用审批表》,并签订《实验室使用安全承诺书》,获得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经审批的实验室应按规定要求封存处理,一律不得擅自使用,违者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假期不开放不使用的实验室,管理责任人、安全责任人要按要求做好安全的巡查与管理。学校会着重加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四不两直”检查和《成人色情
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的追究查处。
学院强调,要特别加强落实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的规范管理,严格确保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类化学品的购买、运输、存放、使用、处置等全过程全周期的规范管理,做好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动态台账,做到“底数明、状况清、管理严”。如有需要的,应根据实验开展情况,制定假期危险化学品使用计划,实验室内存放的危险化学品总量、规范应符合标准要求,不得囤积危险化学品。暑期内开展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时必须有导师(或指导老师)在场2人安全监控,实验进行时不能脱岗;未经学院审批不得通宵实验,确有需要的应由导师(或指导老师)事先申请获得准许且须2人在场实验。实验完毕后,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水、电、气等的关闭情况,离开实验室时应及时关闭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做好汛期风雨影响等实验室安全特殊情况的防备。
各系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成人色情
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成人色情
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人员认真履行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四、假期离邕及时报备。教职工暑期离邕应将时间和去向报所在系办负责人报备,并应通过学校文件系统请示请假登记向行政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进行报备。暑期出行需要自行确保安全,出国(境)的须按规定程序事先申报,没有通过审批的不能擅自出国出境。
学院已安排四线值班,具体安排请见学院值班表,遇事可联系值班人员及请示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求24小时联络畅通,每天按要求填报好值班记录;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值班责任日期内要做好工作值日和检查巡察。
五、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要利用线上线下模式,加强对学生全方位的安全教育与提醒,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一要加强实验室安全、校园安全教育,提高发现隐患和消除隐患的能力;二要加强出行安全教育引导,做好人身财产和自我安全保护;三要强化防范自然灾害和防范溺水的安全教育,学生不得私自下河、下水库游泳或到湖潭河边玩耍,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四要防止网络和电信诈骗,同时提醒毕业学生找工作时要谨慎,避免上当受骗;五要教育学生自觉遵纪守法,不得参与非法传销等违法违纪活动;六要引导学生文明上网安全上网不编制传播负面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多途径联动,协同学生、家长共同确保平安暑假愉快暑假。
同时,各位师生员工要在用电、交通、消防、食品、卫生、财产等方面全面加强安全意识,提高隐患处理和应急能力。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要求,在用电用水等方面自觉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如发现涉及学校、学院及师生员工的安全稳定隐患、浪费情形、突发事故或群体性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值班人员和学院值班领导报告,应当报学校的,及时按要求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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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3日